星期三, 8月 20, 2008

[事項待辦]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每年的地價稅於11月開徵,新購屋者要記得趕緊去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喔!

(房屋稅和地價稅的稅率都會比較低。)

記得得在9/22前提出,逾期申請者次期適用。

辦理方式:

1.要先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帶所有權狀正本、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等。

2.辦自用住宅申請(至當地稅捐處辦理),填寫自用住宅申請書。要攜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等影本,並加蓋所有權人私章。

ps.等收到公文後,即可確認辦理完成。此公文必須留存至下年度地價稅開徵,查看稅單上名目是否正確。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為: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三)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
 (五)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即90.75坪),非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即211.75坪)。
  合乎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其間稅額差距甚多。因此,民眾如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請於今年9月22日前儘速申辦,以保障自身權益。